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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日月

    亦称“朝日夕月”。古代吉礼的一种。即帝王对日月的祭礼。其制始于周代。后世沿之。《周礼.春官.典瑞》:“典瑞,掌玉瑞玉器之藏,辨其名物,与其用事......以朝日。”郑玄注:“王朝日者,示有所尊,训民事君也。天子常春分朝日,秋分夕月。”《通典.礼四.朝日夕月》:“凡祭日月,岁有四焉。迎气之时,祭于东郊,祭月于西郊,一也;二分祭日月,二也;《祭义》云郊之祭,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,三也;《月令》十月祭天宗,合祭日月,四也。”《清史稿.礼志二》:“朝日用春分日卯刻,值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年,帝亲祭,余遣官......夕月用秋分日酉刻,奉星辰配,凡丑、辰、未、戌年,帝亲祭,馀遣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