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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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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、宋时州、县的等级名。一般据其所在地位的轻重、辖境大小、人口多少和经济收入划分。唐时州有“十紧”,县有“紧县”。《通典.职官十五》:“大唐县有赤、畿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下七等之差。”自注:“京都所治为赤县,京之旁邑为畿县,其余则以户口多少、资地美恶为差。”又:“开元中定天下州府自京都及都督、都护府之外,以近畿之州为四辅,其余为六雄、十望、十紧及上、中、下之差。”《旧唐书.韦处厚传》:“及处厚秉政,复奏置六雄、十望、十紧、三十四州别驾以处之。”《文献通考.户口一》:“周广顺三年敕:‘天下县邑素有等差......三千户以上为望县,二千户以上为紧县,一千户以上为上县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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